共青团贵州中医药大学委员会文件
中医青发〔2025〕4号
关于开展“杏林弦歌·青春礼赞”十佳歌手
大赛和“五月的鲜花”曲艺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庆祝贵州中医药大学建校60周年,践行“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的美育理念,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校团委特举办“杏林弦歌·青春礼赞” 十佳歌手大赛和“五月的鲜花”曲艺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十佳歌手大赛
(一)参赛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二)活动单位
主办:贵州中医药大学团委
承办:贵州中医药大学大学生艺术团
(三)比赛流程和要求
1.比赛分为海选、初赛、复赛、决赛。
2.歌曲鼓励原创,作品展现新时代大学生唱出活力、唱出青春、唱出梦想。
(四)比赛时间、地点
1.海选:3月18-19日、学生活动中心一楼排练厅(暂定)
2.初赛:3月25日、伏羲广场(暂定)
3.复赛:4月1日(暂定)、花溪校区大礼堂
4.决赛:4月10日(暂定)、花溪校区大礼堂
注:1.今年海选改为线下;2.各赛段比赛时间和地点以选手群通知为准。
(五)报名方式
1.截止时间:3月17日中午12:00
2.报名方式:参赛人员将歌曲伴奏发送至邮箱:shishithelost@gmail.com,发送格式为mp3,大小100MB以内,邮件命名要求为:学院+年级+专业+姓名+联系方式,歌曲伴奏命名要求为:姓名+歌曲名,并加入比赛QQ群:1014886392,后续事宜见群通知。
(六)奖项
奖项设置:大赛设置十佳歌手十名,每位十佳歌手可获得奖杯、证书、以及奖金300元。
(七)学分设置
1.初赛参赛选手,可获得学分0.02;复赛参赛选手,可获得学分0.03;决赛参赛选手,可获得学分0.04。
2.获十佳歌手荣誉称号的选手根据校级美育类比赛一等奖标准加分。
3.晋级并参赛的选手可累计加分,学分累计以选手所参与的最高赛事阶段为准,组队参赛依据集体项目加分规则进行加分。
4.具体学分标准和认定形式参照文件《贵州中医药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
二、“五月的鲜花”曲艺大赛
(一)参赛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二)活动单位
主办:贵州中医药大学团委
承办:贵州中医药大学大学生艺术团
(三)比赛作品类型和要求
1.参赛作品类型:小品、话剧、音乐剧、歌舞剧、情景剧、相声(包括单口相声、对口相声、群口相声)、评书、快板、贵州琴书、戏曲、脱口秀、漫才等。
2.作品要求:参赛作品提倡自编、自演,演出人数不超过20人,演出时间6-10分钟。作品内容积极、健康、向上,富有艺术性、思想性、时代性,紧扣校园生活、中医药文化、校庆等主题,可体现在校园中的动人故事、辉煌成就。以精彩的曲艺形式展现我校六十载风雨兼程,弘扬中医药文化,丰富校园文化内涵,传递贵中医精神,彰显学校独特魅力。学院党委严格审核把关节目内容,并在报名表上签字盖章。
(四)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2025年5月15日(暂定)
比赛地点:花溪校区大礼堂
(五)报名方式及抽签
1.报名方式:各学院将报名表(附件1)报送至邮箱3467806513@qq.com
2.截止日期:2025年4月30日上午10:00
3.抽签时间:2025年5月6日12:30
4.抽签地点:学生活动中心一楼排练厅
(六)相关经费
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学生进行节目排练,务求高质量、高水平、高品位、正能量,每个学院至多推报一支队伍。所产生经费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实报实销,原则上每个节目不超过1000元。
(七)奖项
奖项设置:大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
奖金: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500元。
(八)学分设置
1.获奖团队根据校级美育类比赛获奖等级标准加分。
2.集体项目第一负责人加相应学分,其他成员所得学分为相应得分乘以0.5。
3.参赛选手进行训练按0.02分/小时,一次活动累计加分不超过0.5分。学院根据学生实际训练时长审核把关。
4.具体学分标准和认定形式参照文件《贵州中医药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
各学院团委按照文件的有关要求,广泛开展宣传动员,精心组织同学参与。后续事宜另行通知参赛选手。
附件:“杏林弦歌·青春礼赞” “五月的鲜花”曲艺大赛节目登记报名表
贵州中医药大学团委
2025年3月14日
附件:
“杏林弦歌·青春礼赞”“五月的鲜花”曲艺大赛节目登记报名表
学院名称: 学院盖章: |
曲艺表现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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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称: |
《 》 |
参赛人员名单: |
联系方式: |
(队长姓名) |
xx学院xx班级 |
(队员姓名) |
xx学院xx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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