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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贵州中医药大学2025年毕业生团员团籍关系转出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校团委 发布时间:2025-05-09 浏览次数:


共青团贵州中医药大学委员会文件


中医青发〔202512


关于开展贵州中医药大学2025年毕业生团员

团籍关系转出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着力扩大基层团组织的有效覆盖,进一步优化我校团籍管理体制完善线下档案管理制度,做好线上“学社衔接”工作,解决学生团员毕业后“失联”的问题。将开展2025年毕业生团员团籍关系转出工作的通知,具体通知如下:

一、团籍档案返还

(一)各学院团委督促各毕业班团支部进行团员人数、团员名单的统计、整理、核对工作,准确填写贵州中医药大学毕业生团员统计一览表附件1贵州中医药大学团委组织部团籍档案管理登记表251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同时将纸质材料(附件1、附件2)上交至校团委组织部值班室。

二)各学院团委自行开具中国共青团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附件3)并加盖学院团委公章,介绍信回执联由接收团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团组织在接收员后一个月内邮寄或传真至原所在团组织学院团委需填写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备案表》(附件5),并69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同时将纸质材料(附件5)上交至校团委组织部值班室

二、“智慧团建”转出

(一)学院团委召开毕业班团支部会议,部署“学社衔接”工作,务必使每位毕业生知晓团籍关系转出的必要性、具体操作时间节点和注意事项。

(二)毕业生团员参照《“智慧团建”系统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附件7)和《“学社衔接”转接操作流程》(附件8)进行“智慧团建”团组织关系转接。

(三)各学院自行建立“2025年毕业生团员待转接团支部”,用于集中管理本学院“智慧团建”团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学校的团员。申请保留团组织关系的团员需本人填写《流动团员管理服务告知书》(附件9)和《团组织关系保留申请书》(附件10)(需学院团委负责人签字盖章)上交至学院团委组织部。学院填写《贵州中医药大学XX学院流动团员管理服务信息汇总表》(附件11)于6月16日前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同时将纸质材料(附件11)上交至校团委组织部值班室

(四)“学社衔接”工作学院共青团工作年度考核重要指标和“两红两优”评选的必要条请各学院务必于2025年6月30日前确保毕业生团员转接发起率达100%,2025年7月31日前“学社衔接”率达100%。


三、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团委应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和流转的相关要求,对毕业学生团员纸质档案进行封装和流转,指导毕业学生团员在团组织关系转出学校后与迁入地团组织报到联系。

(二)各学院团委应按照转入地团组织的要求,出具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所需材料证明或团组织关系迁转介绍信。

(三)各学院负责人紧密联系各班团支书,各班团支书紧密联系各班团员,避免出现“失联”情况。

(四)学校可保留团员组织关系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6个月之后团支部内应进行人员清除(即联系人员转出该团支部)。与团组织失去联系1年以上的团员停止团籍,停止团籍2年后无法联系的团员,按照自行脱团予以除名。


相关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组织部

  箱:tuanweizuzhibu163@163.com

  苗(老师)0851-8812601

张桐瑶(学生)15777167238


附件

1.贵州中医药大学毕业生团员统计一览表

2.贵州中医药大学团委组织部团籍档案管理登记表

3.中国共青团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4.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注意事项

5.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备案表

6.贵州中医药大学各学院毕业生档案下发时间

7.“智慧团建”系统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

8.“学社衔接”转接操作流程

9.流动团员管理服务告知书

10.团组织关系保留申请书

11.贵州中医药大学XX学院流动团员管理服务信息汇总表


贵州中医药大学团委

202559



 

附件1

贵州中医药大学毕业生团员统计一览表

学院:                 (盖 章)         毕业时间:       

毕业班级


团支书姓名


团支书联系方式


团员总数


备注


毕业班级


团支书姓名


团支书联系方式


团员总数


备注


毕业班级


团支书姓名


团支书联系方式


团员总数


备注



 


毕业班级


团支书姓名


团支书联系方式


团员总数


备注



毕业班级


团支书姓名


团支书联系方式


团员总数


备注



毕业班级


团支书姓名


团支书联系方式


团员总数


备注







贵州中医药学团委组织


附件2

贵州中医药大学团委组织部团籍档案管理

   

学院:                班级:           团员总数:

团支书姓名: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序号

姓名

序号

姓名

序号

姓名

序号

姓名

1


23


45


67


2


24


46


68


3


25


47


69


4


26


48


70


5


27


49


71


6


28


50


72


7


29


51


73


8


30


52


74


9


31


53


75


10


32


54


76


11


33


55


77


12


34


56


78


13


35


57


79


14


36


58


80


15


37


59


81


16


38


60


82


17


39


61


83


18


40


62


84


19


41


63


85


20


42


64


86


21


43


65


87


22


44


66


88



 

附件3

中国共青团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

         

                  同志系共青团员,             组织关系由

                                                     

团员档案:¨继续保存   ¨(学籍)人事档案转递   ¨邮寄转递

¨本人自带   ¨其他:                 

转出经办人:


团员本人联系电话:                                  

第一联

加盖骑缝章贴回执联处)

                                                      

中国共青团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正本)

         

               

            ¨ ¨女),    族,            月入团,身份

证号                        ,发展团员编号(12位)                ,

               你处。请接转组织关系。费已交到       月。

(有效期90天)

转出团组织盖章)

       

团员本人联系电话:

转出团委通讯地址:

转出团委联系电话:                       邮编:

第二联

                                                     

中国共青团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

         

              

          同志的员组织关系已转达我处,特此回复。

转入团组织盖章)

     

转入经办人:                            联系电话:         

第三联


 

附件4

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注意事项

一、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以下简称“介绍信”)是团组织之间转接团员组织关系的唯一凭证,不能仅凭团员证进行组织关系转接。

二、介绍信须用黑色钢笔、中性笔填写,不得用铅笔、红笔填写(或填好电子档打印),要求字迹工整、清晰。介绍信发生涂改一律无效。

三、介绍信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存根,由转出团委填写、留存;第二联为正本,由转出团委填写团员本人携带;第三联为回执,由转入团委填写后反馈给转出团委。

四、转出团委,即开出介绍信的基层团委;转入团委,即接收介绍信的基层团委。介绍信自开出之日起,有效期90天。加盖的基层团委组织章,印记应清晰完整。

五、第一联(存根)

)“xx年xx号”处的“号”是转出团委介绍信序号。序号由转出团委根据转出团员数确定编写,一般三至五位(如:2019年001号、2019年0001号)。

)“xx系共青团员”处的姓名要与团员身份证(户口本)上的姓名一致。

)转接原因填写“升学、转学、毕业、单位变更、居住地变更”或其他具体原因。

)“由xx转至xx”,前面填写转出团委全称,后面填写转入团委全称。

)“团员档案”栏填写团员档案去向,在相应的□前打“√”或填写其他具体去向。

)“转出经办人”填写开具介绍信人员的姓名。

)团员本人联系电话应填写该团员转出后能联系到的联系方式,如有固定电话、手机均填写。

六、第二联(正本)

)“xx年xx号”与第一联(存根)一致。

)第一行横线填写转入团委全称。

)团员姓名、性别、民族应与身份证(户口本)一致。

)入团时间“xx年xx月”应与本人入团志愿书记载一致,填支部大会通过的当月。

)2016年1月1日后入团的,均填写全国统一编号的12位发展团员编号(《入团志愿书》右上角)。没有发展团员编号的填“无”,不留空。

)由“xx去你处”填写转出团委全称。

)团费交纳时间具体到xx年xx月。

)团员本人联系电话与第一联一致。

)“转出经办人”与第一联一致。

)转出团委联系电话填写固定电话和经办人手机。

七、第三联(回执)

)“xx年xx号”与第二联(正文)一致。

)第一行横线填写转出团委全称。

)团员姓名与第二联(正文)一致。

)转入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如实填写。

八、转出团委开出介绍信的同时,在团员证转出栏记录、盖章;转入团委收到介绍信核查无误,在团员证转入栏记录、盖章。

九、转入团委在回执联盖章后,除邮寄原件反馈外,可通过扫描(照片、传真)等便捷方式向转出团委反馈。一般应在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后1个月内完成。

附件5

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备案表

团组织名称:                    

转接情况:               日至               日,本单位共转出团员    人,其中省内    人,省外    人。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入团年月

转出原因

转出时间

省内、外

档案

情况

团员流向

联系方式

1

张三李四

52***********1111

20**年**月

毕业

20**年**月

省内

随转

XX学校团委

155******00
























































说明:1.本表每年填报一次,一般毕业季月底前填报。

2.“转出原因”填写升学、转学、毕业、单位变更、居住地变更或其他具体原因;“档案情况”填写“随转”或“继续保管”;“团员流向(转入团委)”与介绍信正本(第二联)抬头一致

附件6

贵州中医药大学

序号

下发时间

学院名称

1

5月19日

信息工程学院

2

5月19日

骨伤学院

3

5月19日

中医养生学院

4

5月19日

基础医学院

(含岐黄学院)

5

5月22日

护理学院

6

5月22日

针灸推拿学院

7

5月22日

体育健康学院

8

5月24日

第一临床医学院

9

5月24日

第二临床医学院

10

5月26日

人文与管理学院

11

5月27日

药学院

各学院毕业生档案下发时间



 

附件7

“智慧团建”系统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

转接工作指引

一、目的

本《指引》用于指导贵州中医药大学各级团组织、毕业生团员依托“智慧团建”系统规范开展团员组织关系转接。

二、转接类型

(一)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团员:由原就读学校、毕业后工作单位团组织或团员个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所在地青年之家已建立团组织的,也可转至青年之家团组织(下同)。

(二)升学的毕业生团员:由各类学校团组织于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创建新生所属团组织,并及时将新入学的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入。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和团员本人也可在录取学校新生团组织创建后,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出。

(三)参军入伍的毕业生团员:由原就读学校团组织或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省级团委审核通过后,该学生团员将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进行集中管理。同时,毕业学生团员须按相关要求办理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转往涉密单位工作的情况参照此流程办理。

(四)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团员:由原就读学校团组织或团员本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团员本人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的乡镇街道“流动团员团支部”普通高校和职业教育学校的毕业学生团员在毕业后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可在原就读学校保留团组织关系不超过6个月。落实毕业去向后,团组织关系应及时转出。

(五)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学团员:参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党组织关系管理的有关规定(组通字[2015]33号),将团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毕业学生团员离校出国(境)前,学校团组织应要求其提交保留团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在境外学习研究的地点、时间期限、国内常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情况,经学校团委审批后,统一登记造册备案,并编入“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集中管理。团员在国(境)外期间,应定期汇报个人情况,履行团员基本义务。

(六)出国(境)工作的毕业生团员:因公出国(境)的毕业学生团员,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至派出单位的团组织。因私出国(境)的毕业学生团员(求学除外),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接至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七)延迟毕业的生团员:由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做好标记,并创建“延迟毕业团组织”进行集中管理。

三、常见问题

(一)业务办理类

1.毕业学生团员在入党后是否还需要转接团组织关系?

根据《团章》规定,团员加入中国共产党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因此,已入党的毕业生团员若未满28周岁,依然需要转接团组织关系。

2.已经入党的毕业学生团员,其团组织关系的去向是否跟随党组织关系去向?

毕业学生团员的团组织关系一般应与党组织关系去向保持一致。

3.毕业学生团员的团组织关系去向是否要与团员档案去向一致?毕业学生团员的档案若存放在人才市场,团组织关系应当怎么转?

团组织关系是指团员对团的组织的隶属关系,团员档案是指团员的入团志愿书等材料,二者的去向不需要完全一致。对于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的毕业学生团员,其团组织关系按其毕业后实际去向进行转接。

4.团员毕业后成为劳务派遣工,其团组织关系如何转接?

若团员毕业后成为劳务派遣工,应将团组织关系保留在劳务派遺单位的团组织或团员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劳务派.遣单位团组织和户籍所在地团组织密切配合、主动联系,具体承担团费收缴和管理、团员监督、评选表彰等职责。用工单位团组织负责开展对团员的日常活动,具体承担教育、联系、服务等职责。

5.已找到工作的毕业学生团员,是否可以将团组织关系转往户籍地?

不可以。对于已就业的毕业学生团员,不可以将团组织关系转往户籍地,不能在“智慧团建”系统转接时选择“未就业”渠道将团组织关系转往户籍地团组织。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原就读学校或毕业后工作单位团组织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接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所在地青年之家已建立团组织的,也可转至青年之家团组织。线下转接去向应当与线上转接一致。

(二)系统操作类

团员忘记密码,无法登录系统发起组织关系转接,如何处理?

本组织或上级团组织管理员生成重置密码验证码后提供给团员本人,团员可点击登录界面的“忘记密码”按钮,输入重置密码验证码并设置新密码,设置成功后即可登录系统发起组织关系转接。


具体操作见“学社衔接”转接操作流程。


 

附件8

“学社衔接”转接操作流程

网址:https://zhtj.youth.cn/zhtj/

一、忘记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或后8位)

1.点击忘记密码

                             

2.输入信息,填写重置密码验证密码。重置密码验证码获取方式详见附件1

                           



二、个人操作

                           

1.进入系统后,点击关系转接

2.填写常用联系人信息;填写是否转入北京、广东、福建;填写转出原因,(请勿随意填写,请了解清楚后在填写)                            

3.转入组织第一个下拉框选择转接省市;第二个下拉框选择市级地区及高校、部分企业;第三个下拉框选择县区及部分高校、企业;如还未查到要转接的团组织,搜索框中输入某某社区等精确到团支部名称。

                           

三、组织管理员操作

1.进入系统后,点击业务办理——>点击组织关系转接办理

                           2.点击办理转出,点击蓝色框中办理转出

                           


3.查找转出同学的团支部;下拉框中选出需要转接的团员姓名;填写常用联系人联系方式;填写是否转入北京、广东、福建;填写转出原因,(请勿随意填写,请了解清楚后在填写);

                           

4.转入组织第一个下拉框选择转接省市;第二个下拉框选择市级地区及高校、部分企业;第三个下拉框选择县区及部分高校、企业;如还未查到要转接的团组织,搜索框中输入某某社区等精确到团支部名称。                            


 

附件9

流动团员管理服务告知书


流动团员同志:

为更好加强流动团员管理服务,根据团章和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1.流动团员应严格执行团章规定,认真履行团章第一章第二条规定的团员义务

2.流动团员应配合所在团组织完成线上组织关系转接、线下报到,主动加入所在团组织网上流动团员社群,自觉接受团组织的教育管理积极参加组织生活。

3.流动团员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相对固定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出。

4.流动团员应至少每6个月与所在团组织联系1次,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告知所在团组织。与团组织失去联系1年以上的团员停止团籍,停止团籍2年后无法联系的,按照自行脱团予以除名。

5.正当理由,不按规定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6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按照自行脱团予以除名。

6.请务必珍惜团员身份,被停止团籍、除名的,将对本人今后的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无法弥补的影响。


团组织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回执信息栏】

团员身份证号码:               本人手机号码      


团员签名:     

       


附件10

团组织关系保留申请书


本人XXX(身份证号码:XXX,团员编号:XXX,户籍地:XXX)系贵州中医药大学XX学院XX团支部团员,2023年6月毕业。因XX无法按时将团组织关系转出,特此申请暂时将团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

本人已填写《流动团员管理服务告知书》,并知晓流动团员应至少每6个月与所在团组织联系1次,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告知所在团组织。与团组织失去联系1年以上的团员停止团籍,停止团籍2年后无法联系的,按照自行脱团予以除名。正当理由,不按规定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6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按照自行脱团予以除名。

本人保证将于XX年XX月XX日前将团组织关系转出。




申请人:           

申请日期:         

联系电话:         




附件11

贵州中医药大学XX学院流动团员管理服务信息汇总表

填表人:             联系电话:             

班级

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地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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