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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青发〔2022〕7号 关于开展2021年度贵州中医药大学 “两红两优”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2-03-31 浏览次数:

共青团贵州中医药大学委员会文件


中医青发〔2022]7号

各学院团委、各学生组织: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广大团员、团干部和各级基层团组织为我校共青团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校团委研究,经校党委批准,开展2021年度我校“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表彰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自我革命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心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已成为“志愿贵州”注册志愿者,经常深入基层开展志愿服务,每年参加相关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20小时。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团的规章制度、学生守则及校纪校规。

3.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良。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运用知识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条例(试行)》,遵守团的章程,认真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网上团课,从2021年9月至2022年4月1日“青年大学习”学习率不低于95%。

5.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22年4月1日)。

6.积极参与第二课堂,有校级学生组织、青马工程培训经历者优先。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自我革命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密切联系学生,工作本领过硬,积极主动地在学生中开展工作,直接联系学生成效突出,对学生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并且所在支部“智慧团建”录入率达100%。

3.热爱团的工作,能积极主动地承担相关团务工作,热衷于为学生服务,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是团员青年中的先锋典型。教师需在团的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取得突出成绩。

4.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

5.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已成为“志愿贵州”注册志愿者,经常深入基层开展志愿服务,每年参加相关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20小时。德才兼备,品学兼优,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网上团课,从2021年9月至2022年4月1日“青年大学习”学习率不低于95%。

6.积极参与第二课堂,有校级学生组织、青马工程培训经历者优先。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

1.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自我革命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心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的职责。组织设置规范,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工作制度健全。规范开展发展团员、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积极组织青年大学习网上团课,从2021年9月至2022年4月1日“青年大学习”学习率不低于90%,积极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创新探索。

3.2021年全国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中,开展“对标定级”为4星级及以上的团支部(因2022级团支部还未进行“对标定级”,此条不做要求)。

4.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特色活动,并能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能够规范使用和填写《团支部工作手册》,完成“智慧团建”系统的录入率达100%,在提交申报材料的同时要提交《团支部工作手册》。

5.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能力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组织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四)五四红旗团委

1.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自我革命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心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同级党委和团委的决策部署,积极完成校团委规定的各项工作,随时反映同级党组织对团的工作提出的要求和发出的指示。

3.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有效履行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年合法权益的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认真做好团员发展、“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积极组织团员学习青年大学习网上团课且从2021年9月至2022年4月1日“青年大学习”平均学习率不低于90%。积极开展团员“学社衔接”工作,规范智慧团建和“学社衔接”日常操作和使用,“学社衔接”率不低于96%并且党史学习、对标定级、团员评议、团支部录入率达100%。积极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创新探索,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

4.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团员青年中有较大影响。大力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在落实团的重点工作和开展团的品牌活动上成效明显。

5.团委班子政治好、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6.团员青年反响好。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校内具有较好影响。

二、申报名额

(一)优秀共青团员按各学院(附院)团员总数的2%推荐;优秀共青团干部按各学院(附院)团干总数的10%推荐;五四红旗团支部按各学院(附院)团支部总数的10%推荐;五四红旗团委按满足条件的各学院团委进行申报。所有推荐数量按四舍五入计算,若四舍五入后推荐数低于1按1个计算(具体名额见附件1)。

(二)各学院团委下设学生组织可按照3个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名额额外推荐。

(三)各校级学生组织可根据各组织具体人数确定优秀共青团干部或优秀共青团员的名额(具体名额请参见附件2)。

校团委将根据智慧团建、从严治团、联系团员青年、日常工作、“青年大学习”情况等择优评选。

三、相关要求

(一)推荐要求

各学院团委要对拟申报个人和组织进行全面了解和把关,注重推荐在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创新创业、学术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优秀的个人和组织。

(二)审核要求

1.各学院团委对推荐的个人和组织要进行认真审核和初评,申报信息务必与“智慧团建”系统上保持一致,未录入“智慧团建”系统、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未按期参加青年大学习的个人和组织不予申报。

2.近一年内有挂科、补考两科以上(含两科)者不予申报。

3.申报“优秀共青团员”,须学习成绩在全班名次前30%以内。

(三)报送要求

1.各学院团委及校级学生组织要指导申报个人和组织认真填写申报表,按要求撰写申报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并在本学院(学生组织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2.各学院团委及校级学生组织须于4月21日前将申报表、汇总表、申报事迹材料和公示证明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报校团委组织部。逾期不报或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申报材料用普通A4纸黑白打印,不得过度包装。

四、表彰奖励

最终将评选出“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和“五四红旗团委”若干。

对评选出个人及组织将下发表彰决定,并颁发荣誉证书。

将给予“五四红旗团支部”全体团员0.1第二课堂学分,“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0.3第二课堂学分。若同时获多项第二课堂加分,以最高加分计算,不予累加。

五、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团委推荐的“五四红旗团支部”必须完成“智慧团建”系统的录入且信息完善达到100%,同时确保上报的所有材料具有真实性,否则取消该学院团委评选“五四红旗团委”的资格。

(二)对于推荐出的个人和组织,如有不符合标准的,校团委将取消其评选资格,不予补报。

联系人:徐   苗(老师) 0851-88308468

             谢利余(学生) 18798532822

             余世欢(学生) 13594123182

电子邮箱:tuanweizuzhibu16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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