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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青发〔2021〕33号 关于收缴2021年下半年团费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1-11-01 浏览次数:

共青团贵州中医药大学委员会文件


中医青发〔2021]33号

各学院团组织、各班级团支部:

团费收缴工作是团组织基层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衡量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员教育、管理工作状况的显著标志,是密切团员与团组织联系、增强团员青年意识、切实加强团的自身建设的重要手段之一。2021年10月,中组部发布《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各学院要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团要求,认真做好各学院团费收缴工作。

根据《共青团贵州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关于团费收缴和管理使用的规定》(附件1)相关要求,校团委现决定开展2021年下半年团费收缴工作。请各学院准确填写统计表(附件2、3、4、5),并于11月8日(周一)前将统计表电子版发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tuanweizuzhibu163@163.com),11月10日(周三)前将统计表和团费一同上交至校团委组织部值班室。

相关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组织部:

张文倩(老师):0851-88308468

施   蕊(学生):15310067298

鲁添奇(学生):18685380046

贵州中医药大学团委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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