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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青发〔2019〕52号 关于评选表彰2018—2019学年度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社团的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9-11-22 浏览次数:

共青团贵州中医药大学委员会文件

 

 

中医青发〔2019〕52号

 




 

关于评选表彰20182019学年度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社团的通知

各学院团总支、学生组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团员勤奋学习、积极工作,校团委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2018-2019学年度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社团的评选工作,总结表彰在20182019学年度中涌现出的优秀共青团组织和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符合评选标准的团支部、共青团员、共青团干部和社团,评选对象均不包括2019级大一学生及研一学生。

二、评选条件及名额分配:

(一)“优秀团支部”的标准:政治坚定、团结协作、广泛联系团员青年的集体,认真组织带领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支部各项学习、工作制度健全,有勤奋好学、创新争先的优良学风,支部成员遵纪守法、积极向上、乐于助人、热爱集体;能及时响应上级团组织的号召,按时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投身“青年大学习”系列活动,围绕党团中心工作认真开展并参与校园文体活动、科技创新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和社会实践;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抓得实,团员管理和教育措施得力,团员发展和“推优”工作开展良好,按时收缴团费。“优秀团支部”按照具有评选资格的各学院班级团支部总数的30%的比例推荐。(总数上不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

(二)“优秀共青团员”的标准是:

1)“优秀共青团员”(学生)的标准是: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团的规章制度、学生守则及校纪校规;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良(近一年无挂科,学习成绩应在全班名次前30%以内);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助人为乐,爱护公物,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运用知识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能在某一方面有突出的成绩或贡献。“优秀共青团员”按照不超过班级团员总数3%的比例推荐(总数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

2)“优秀共青团员”(教师)的标准是:年龄在28周岁以下的教师,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决拥护、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联系青年、关心学生、热爱集体、廉洁自律、作风扎实,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是团员青年的表率,热爱本职工作,认真配合各学院团学工作,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作用,具备优良的师德师风,能在教师群体中起表率和带头作用。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的标准是:

1)“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的标准是:除应具备“优秀共青团员”的标准外,德才兼备、品学兼优、纪律性强、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能积极主动地承担相关团务工作,热衷于为同学服务,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组织能力,在同学当中能有力的起表率和带头作用,是团员青年中的先锋典型。“优秀共青团干部”(包括党员)按照小于等于100人的班级团支部1个名额、大于100人的班级团支部2个名额的标准推荐。

2“优秀共青团干部”(教师)的标准是:从事共青团工作的教师,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决拥护、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能够按照本单位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要求以适合同学特点的方式开展各项团务工作;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能密切联系青年、关心学生、热爱集体、为人师表、廉洁自律、作风扎实,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是团员青年的表率,勤奋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组织能力,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出色的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优秀社团”的标准是: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决拥护、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社团注册成立须满一年,组织机构和制度健全完善,社团职责明确,工作计划清晰,措施落实到位,人员配备得力,社团成员团结互助、尊敬师长;多次策划开展丰富多彩、讲求实效的社团活动,活动开展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总结、有成效;积极参加上级团组织、社团管理部门的例会,及时完成上级团组织、社团管理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严格遵守并执行《贵州中医药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评选要求和时间:

(一)“优秀团支部”的评选工作由各学院团支部自主申报,由各学院团总支按照文件要求对候选组织进行审核、初评和推荐。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工作由各支部召开民主生活会,按照评选标准进行综合测评,通过民主评选产生。候选人的提名必须经过其所在团支部的充分酝酿,各团支部要及时将团内优秀个人申报材料及时上报各学院团总支,各学院团总支按照文件要求对候选人进行审核、初评和推荐。

(三)“优秀社团”的评选工作由各社团自主申报,各社团要及时将申报材料上报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社团联合会按照文件要求对候选社团进行审核、初评和推荐。

(四)126日前,各学院团总支评选出的优秀集体、优秀个人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填写登记表(附件34567)。各学院团总支将被评选出的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名单进行汇总(附件1289)后报各学院党委审查同意,并在各学院进行公示确定后,将所有材料纸质版报至校团委组织部(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办公室),同时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发至校团委组织部培训科邮箱(tuanweizuzhibu163@163.com(注:优秀团支部的材料还包括团组织生活记录本、《贵州中医药大学团支部工作手册》)。

)12月6日前,各校级学生组织被评选出的优秀集体、优秀个人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填写登记表(见附表3、4、5、6)。评选出的优秀集体、优秀个人以各校级学生组织为单位进行审核汇总,并在各校级学生组织内部公示后,将所有材料质版报至校团委组织部(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办公室),同时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发至校团委组织部培训科邮箱(tuanweizuzhibu163@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六)校团委将对评选出的优秀集体及优秀个人名单公示3-5天,被评选出的优秀团支部将给予该支部全体团员0.06第二课堂学分,被评选出的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参照《贵州中医药大学本科学生第二课堂管理办法(2019修订)》给予相应的第二课堂学分。

四、注意事项:

评选表彰优秀个人是我校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形式之一,也是共青团组织加强团员教育和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载体。各级团组织要把本次评选工作作为促进我校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的重点,落细落实,认真组织好本院的评选工作以及对广大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

评选工作由各学院团总支在各学院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各学院团总支主要承担。各学院团总支要切实保证此次评优工作的质量,严格把握评选条件,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征求意见,提高评优工作的透明度,并要注意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使学生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以此次评优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总结宣传工作。

并严格按照标准认真评选把关,对于推荐出的候选人,如有不符合标准的,校团委将取消其评选资格,且不再补充名额。

 

相关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

张文倩(老师)  0851-88308468

王方钦(学生)  15685930253

王青青(学生)  15186925270      

 

共青团贵州中医药大学委会

                               201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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