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贵州中医药大学委员会文件
中医青发〔2026〕3号
关于开展2026年贵州中医药大学“岐黄
新韵·杏林声芳”十佳歌手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高校美育工作要求,紧扣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校团委特举办“岐黄新韵·杏林声芳”校园十佳歌手大赛。本次大赛以音乐为载体,旨在激发学生的爱国热情与爱校情怀,展示我校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营造健康、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范围
全体在校生
二、活动单位
主办:校团委
承办:大学生艺术团
三、比赛流程和要求
(一)比赛分为初赛、复赛、决赛。
(二)歌曲鼓励原创,作品展现新时代大学生唱出活力、唱出青春、唱出梦想。
四、比赛时间、地点
(一)初赛:3月20—21日、伏羲广场、学生活动中心二楼报告厅(暂定)
(二)复赛:3月30日(暂定)、花溪校区大礼堂
(三)决赛:4月13日(暂定)、花溪校区大礼堂
注:1.初赛为线下开展;2.各赛段比赛时间和地点以选手群通知为准。
五、报名方式
(一)截止时间:
3月20日24:00(线上报名截止时间)
3月21日18:00(线下报名截止时间)
(二)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参赛人员将歌曲伴奏与报名表(见附件1)发送至邮箱:3370507621@qq.com,歌曲伴奏发送格式为mp3,大小100MB以内,邮件命名要求为:学院+年级+专业+姓名+联系方式,歌曲伴奏命名要求为:姓名+歌曲名,并加入比赛QQ群:993286365,后续事宜见群通知。
2.线下报名:为保障参赛便利,初赛期间将在比赛场地旁设立线下报名点,参赛选手可前往该报名点,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完成现场报名手续。
六、奖项设置:
大赛设置十佳歌手十名,每位十佳歌手可获得奖杯、证书,以及奖金300元。
七、学分设置
1.初赛参赛选手,可获得学分0.02;复赛参赛选手,可获得学分0.03;决赛参赛选手,可获得学分0.04。
2.获得十佳歌手荣誉称号的选手根据校级美育类比赛一等奖标准加分。
3.晋级并参赛的选手可累计加分,学分累计以选手所参与的最高赛事阶段为准,组队参赛依据集体项目加分规则进行加分。
4.具体学分标准和认定形式参照文件《贵州中医药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
联系人:张老师、吴同学
联系电话:0851-88126011、19374595978
贵州中医药大学团委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