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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贵州中医药大学“岐黄 新韵·杏林声芳”十佳歌手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6-03-18 浏览次数:

共青团贵州中医药大学委员会文件


中医青发〔20263


                       

关于开展2026年贵州中医药大学岐黄

新韵·杏林声芳”十佳歌手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高校美育工作要求,紧扣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校团委特举办“岐黄新韵·杏林声芳”校园十佳歌手大赛。本次大赛以音乐为载体,旨在激发学生的爱国热情与爱校情怀,展示我校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营造健康、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范围

全体在校生

二、活动单位

主办:团委

承办:大学生艺术团

三、比赛流程和要求

(一)比赛分为初赛、复赛、决赛。

二)歌曲鼓励原创,作品展现新时代大学生唱出活力、唱出青春、唱出梦想。

四、比赛时间、地点

(一)初赛:3月20—21日、伏羲广场、学生活动中心二楼报告厅(暂定)

(二)复赛:3月30日(暂定)、花溪校区大礼堂

(三)决赛:4月13日(暂定)、花溪校区大礼堂

注:1.初赛为线下开展;2.各赛段比赛时间和地点以选手群通知为准。

五、报名方式

(一)截止时间:

3月2024:00线上报名截止时间)

3月21日18:00(线下报名截止时间)

二)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参赛人员将歌曲伴奏与报名表(见附件1)发送至邮箱3370507621@qq.com歌曲伴奏发送格式为mp3,大小100MB以内邮件命名要求为:学院+年级+专业+姓名+联系方式,歌曲伴奏命名要求为:姓名+歌曲名,并加入比赛QQ群993286365后续事宜见群通知。

2.线下报名:为保障参赛便利,初赛期间将在比赛场地旁设立线下报名点,参赛选手可前往该报名点,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完成现场报名手续。

六、奖项设置:

大赛设置十佳歌手十名,每位十佳歌手可获得奖杯、证书,以及奖金300元。

七、学分设置

1.初赛参赛选手,可获得学分0.02;复赛参赛选手,可获得学分0.03;决赛参赛选手,可获得学分0.04。

2.获得十佳歌手荣誉称号的选手根据校级美育类比赛一等奖标准加分。

3.晋级并参赛的选手可累计加分,学分累计以选手所参与的最高赛事阶段为准,组队参赛依据集体项目加分规则进行加分。

4.具体学分标准和认定形式参照文件贵州中医药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

联系人:张老师、吴同学

联系电话:0851-88126011、19374595978




贵州中医药大学团委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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