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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6年第十五届“挑战杯”中国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内选拔赛的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6-02-28 浏览次数:

 关于举办2026年第十五届“挑战杯”中国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第十五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内选拔赛(以下简称大赛)将于近期举行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和激励我校学生把握时代脉搏,将所学知识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培养和提高创新、创造、创业的意识和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十五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内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简介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又称商业计划竞赛,是风靡全球高校的重要赛事。它借用风险投资的运作模式,要求参赛者组成优势互补的竞赛小组,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技术、产品或者服务,并围绕这一技术、产品或服务,以获得风险投资为目的,完成一份完整、具体、深入的创业计划。

“挑战杯”系列竞赛是全国最具代表性、权威性、示范性、导向性的大学生竞赛,被誉为中国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的“奥林匹克”盛会。“挑战杯”共有两个并列项目:一是“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挑),二是“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小挑)。这两个项目的全国竞赛交叉轮流开展,每个项目每两年举办一届,2026年将举办第十五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二、大赛内容

大赛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将主赛道设置为5个组别,分别为:

(一)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在人工智能、信息技术、生命科学、大数据、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二)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乡村旅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三)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在绿色低碳产业、绿色消费、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四)文化创意和区域交流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地区、长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等区域合作,或在工业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五)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金融与财经法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人力资源、城乡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三、参赛要求

(一)参赛对象

2026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仅可作为项目团队成员参赛(不作项目负责人),且人数不超过团队成员数量的30%。

(二)参赛项目要求

1.大赛以团队形式报名参赛,每个团队成员人数不超过15人(含团队负责人),每个项目指导老师不超过5人。每名老师指导作品数原则上不超过3项。参赛团队由学生自愿报名及各学院推荐,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科生、研究生,跨院系团队以主要负责人所在学院为该学院推荐项目校赛复赛结束后,只可进行人员删减,不可进行人员顺序调整及人员添加。如遇竞赛章程调整,则按最新规定执行。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对于已工商注册的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股权结构等材料)。已工商注册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本通知发布之日后变更的不予认可)。参赛项目可提供项目实践成效、预期成效等其他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带动就业情况等)。

4.突出实践导向,在考察项目商业价值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考查学生了解社会现状、关注社会民生、解决社会问题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具体包括项目的社会价值、实践过程、创新意义、发展前景和团队协作等方面。

(三)注意事项

参赛项目涉及以下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在报名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1.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必须有省级及以上农科部门或者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2.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必须有省级及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3.新药物的研究必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4.医疗卫生研究必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5.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必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6.涉及知识产权的,必须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时间安排

(一)院级选拔(43日之前)

各学院须广泛动员师生参与、认真组织院级初赛,确保参赛学生人数不少于本学院学生总数的25%,并按要求完成院赛选拔;根据院赛参赛项目数量,择优推荐不超过50%(暂定)的作品参加校赛,各学院具体参赛作品数要求及推荐校赛名额详见附件1。请于4月3日16:00前将参赛汇总材料以压缩包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gzytwstglb@163.com,压缩包统一命名为“学院+第十五届‘挑战杯’参赛作品”,压缩包内文件按参赛类别规范归类。

(二)校级复赛(拟于415日之前

大赛办公室邀请校内外专家组成复赛评委会,通过项目计划书评审,选拔出优秀作品进入决赛。

(三)校级决赛(拟于4月24日之前

采用现场路演和项目展示方式开展校级决赛,选拔出代表我校参加省赛的项目。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辅导培训(4月-5月)

校团委将举办赛事解读辅导会,邀请专家举办针对性培训讲座。请各学院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动员,引导更多的学生和指导老师参与到竞赛中来。有条件的学院可对重点项目在经费和指导力量上给予支持。

、奖项设置

校级作品单项奖奖5项,奖金1000元;银奖10项,奖金800元;奖15项,奖金500元;

校级作品团体奖:一等奖1个,奖金1500;二等奖2个,奖金1000元;三等奖3个,奖金500元。

注:团体奖根据作品获奖数,以学院为单位累计团体总分,团体总分计算方法为所报送作品达到最低作品数量,累计100分,不足最低作品数量的,每少1件扣10分,依次扣减直至扣完;每增加1件加10分,上限50分;省级一等奖作品每件100分,二等奖作品每件60分,三等奖作品每件40分。国家级特等奖作品每件1000分,一等奖作品每件700分,二等奖作品每件400分,三等奖作品每件200分

六、激励机制

报名成功项目根据《贵州中医药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中项目指导大纲第大类第第二课堂学分

(一)集体项目:主要负责人按照获奖等级相应得分加分,2-5成员、5名以后成员按照获奖等级相应得分分别乘以0.8、0.5进行个人加分。

(二)主赛道按照该加分标准加分。参与挑战杯未获奖,作品经主办方审核通过,第一负责人按0.05分/项加分,其他成员按0.03分/项加分。

具体学分标准和认定形式参照原文件相关要求认定。

七、落地转化

各学院、各部门积极搭建平台,加强校企对接合作,帮助优秀创新创业项目成果转化落地。本次比赛设项目孵化经费,为校赛决赛设定的金奖、银奖项目提供不超过4000元的项目孵化经费。本着节约高效原则,严格按照《贵州中医药大学财务报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使用,专款专用,实报实销,最终进入全国大赛的项目孵化经费另行研究。

八、监督投诉

竞赛获奖结果公示后,对获奖项目保留30天的质疑投诉期。竞赛接受以单位或个人名义的实名质疑或投诉,并由质疑或投诉者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受到质疑或投诉后,经学校核查确不符合参赛条件和有关规定的,将取消该项目获得的奖励,并撤回其所在学院获得的通报表扬。学校不接受匿名投诉。未获得奖励的项目不进行替补。

、其他事项

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动员广大师生,要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学院初赛组织工作;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同时,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我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

(一)参赛项目团队成员、指导老师排序以各学院上交的汇总表为准。

(二)推报省赛参赛项目需在赛事官方平台统一填报(赛事官方平台待团省委通知后,将统一通知各学院),具体形式待后续通知。

(三)各学院申报项目在预通知的最低推荐项目数的基础上不设上限,学校将根据各学院推报数量的比例分配各学院进入校赛名额,具体比例根据院赛总数来确定。

此通知为预通知,待团省委相关文件和通知下达之后,将以补充通知形式完善,且以补充通知为准。

具体事宜请联系:

张老师、陈同学  联系方式:0851-88126011

                邮箱:gzytwstglb@163.com

          



共青团贵州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2026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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