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贵州中医药大学委员会文件
中医青发〔2023〕15号
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课堂“医学实践与社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事业、社区治理的重要论述,结合学校特色、学科特点、专业优势,助力基层社会治理,进一步提升大学生实践能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决定开展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课堂“医学实践与社会服务”示范课程征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
贵州中医药大学团委
2.承办单位
校学生会、青年志愿者联合会
二、课程内容
课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队伍稳定。成立1支常态化开展活动的志愿服务队伍,每支志愿服务队伍拥有核心成员10人,指导教师1-3名。
(二)制度完善。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志愿者培训制度、资金使用制度,活动开展前及时录入第二课堂“到梦空间”系统。
(三)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推广研学课程或医学实践类社会服务5次以上,每次2学时以上,且每次教学活动参与人数不少于5人。通过互动、体验的沉浸式教学,在校内外开展中医药文化的宣传、推广活动,形成具有贵中医特色的品牌课程。围绕为老服务、关爱儿童、扶弱济困、社区营造等开展社区服务,为高龄、失能失智、失独、空巢等老年人提供健康干预和健康促进等;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残儿童、农民工子女、特殊人群子女等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体验、互动、科普等;为社会救助对象和贫困孤残等特殊困难家庭提供救助帮扶、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资源链接等服务;为贫困残障人士提供康复训练、关心关怀、运动康复等。
三、资金安排
对审核立项的课程,终期评估通过后给予1000元课程经费,获优秀课程的再行奖励1000元。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全校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学院团委、班级团支部、临时团支部、志愿服务队等。
(二)申报主体要求
1.有完善的组织机构;
2.有健全的工作队伍和较好的执行能力;
3.有实施社会服务课程的经验,信誉良好。
(三)申报方式要求
为保障课程的顺利落地,每个组织可申报1个课程,也可采取联合申报。
五、实施流程
(一)课程征集
1.课程发布(2023年7月5日)。发布通知,公开征集服务课程。
2.课程申报(7月5日-7月12日)。由申报的组织确定重点需求及课程方向,填写教学设计(附件1),将申报材料报指导老师、所属部门(学院)负责人把关审核,并于7月11日前报送校团委。
(二)评审立项(7月中旬)
校团委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资料填报完整性、课程基本要素等。随后进行正式批准立项和公示。
(三)课程实施(2023年7月-11月)
课程实施周期为2023年7月-11月底。课程执行单位组织实施课程,收集教学过程相关资料(图片、视频、文字材料等)。
(四)总结评估和课程集中展示(2023年12月)
课程实施完毕后,11月30日前课程执行单位提交教学设计(附件1)全部内容、不少于1000字的总结报告、活动图片至少5张。校团委组织对课程实施情况开展总结评估,以确认各课程资金使用、目标达成、服务对象受益程度以及社会反响等。通过现场路演,评选出优秀课程给予奖励,并在12月进行集中宣传展示。
联系方式:张老师0851-88308469
贵州中医药大学团委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