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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青发〔2023〕15号 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课堂“医学实践与社会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3-07-05 浏览次数:

共青团贵州中医药大学委员会文件


中医青发〔2023〕15号


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课堂“医学实践与社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事业、社区治理的重要论述,结合学校特色、学科特点、专业优势,助力基层社会治理,进一步提升大学生实践能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决定开展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课堂“医学实践与社会服务”示范课程征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

贵州中医药大学团委

2.承办单位

校学生会、青年志愿者联合会

二、课程内容

课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队伍稳定。成立1支常态化开展活动的志愿服务队伍,每支志愿服务队伍拥有核心成员10,指导教师1-3名。

(二)制度完善。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志愿者培训制度、资金使用制度,活动开展前及时录入第二课堂“到梦空间”系统

(三)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推广研学课程或医学实践类社会服务5次以上,每次2学时以上,且每次教学活动参与人数不少于5。通过互动、体验的沉浸式教学,在校内外开展中医药文化的宣传、推广活动,形成具有贵中医特色的品牌课程。围绕为老服务、关爱儿童、扶弱济困、社区营造等开展社区服务,为高龄、失能失智、失独、空巢等老年人提供健康干预和健康促进等;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残儿童、农民工子女、特殊人群子女等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体验、互动、科普等;为社会救助对象和贫困孤残等特殊困难家庭提供救助帮扶、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资源链接等服务;为贫困残障人士提供康复训练、关心关怀、运动康复等。

三、资金安排

对审核立项的课程,终期评估通过后给予1000元课程经费,获优秀课程的再行奖励1000元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全校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学院团委、班级团支部、临时团支部、志愿服务队等。

)申报主体要求

1.有完善的组织机构;

2.有健全的工作队伍和较好的执行能力;

3.有实施社会服务课程的经验,信誉良好。

)申报方式要求

为保障课程的顺利落地,每个组织可申报1个课程,也可采取联合申报。

五、实施流程

(一)课程征集

1.课程发布(2023年7月5日)。发布通知,公开征集服务课程。

2.课程申报(7月5日-7月12日)。由申报的组织确定重点需求及课程方向,填写教学设计(附件1),将申报材料报指导老师、所属部门(学院)负责人把关审核,并于7月11日前报送校团委。

(二)评审立项(7中旬

校团委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资料填报完整性、课程基本要素等。随后进行正式批准立项和公示。

(三)课程实施(2023年7月-11月)

课程实施周期为2023年7月-11月底。课程执行单位组织实施课程,收集教学过程相关资料(图片、视频、文字材料等)。

(四)总结评估和课程集中展示(202312月)

课程实施完毕后,1130课程执行单位提交教学设计(附件1)全部内容、不少于1000字的总结报告、活动图片至少5张。校团委组织对课程实施情况开展总结评估,以确认各课程资金使用、目标达成、服务对象受益程度以及社会反响等。通过现场路演,评选出优秀课程给予奖励,并在12月进行集中宣传展示

联系方式:张老师0851-88308469

贵州中医药大学团委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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