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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青发〔2023〕3号 关于开展2022年度贵州中医药大学 “两红两优”评选表彰工作的 通 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3-04-14 浏览次数:

共青团贵州中医药大学委员会文件


中医青发〔2023〕3号

各学院团委、各临时团支部: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广大团员、团干部和各级基层团组织为我校共青团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经校团委研究,校党委批准,决定开展2022年度我校“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表彰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

1.14周岁至28周岁共青团员,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23年4月1日),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团员档案材料规范齐全,纸质档案及智慧团建团组织关系转入我校,且智慧团建个人信息完整。

2.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在“中国志愿服务网贵州志愿服务”注册成为志愿者,经常深入基层开展志愿服务,2022年度参加志愿服务且规范录入“中国志愿服务网”时长不低于20小时(2022级申报优秀共青团员者对志愿服务时长不作硬性要求),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守学生守则及校规校纪,自入校以来未受处分。

4.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良。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运用知识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近一年内学习成绩在全班名次前30%,无挂科且无补考两科以上(含两科)经历,且2022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等次。

5.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条例(试行)》,遵守团的章程,认真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2022年2月28日至2023年3月1日“青年大学习”学习率不低于100%。

6.积极参与第二课堂,有校级学生组织任职经历或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训班结业者优先。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投身校园文明建设,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所在团支部规范化开展三会两制一课。

2.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密切联系青年团员,工作本领过硬,积极主动地在青年团员中开展工作,直接联系青年团员成效突出,对青年团员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并且所在支部“智慧团建”教育实践必学专题录入率达100%(临时团支部不录入智慧团建)。

4.热爱团的工作,能积极主动地承担相关团务工作,热衷于为团员青年服务,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是团员青年中的先锋典型。

5.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自入校来未受处分。

6.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在“中国志愿服务网贵州志愿服务”注册成为志愿者,经常深入基层开展志愿服务,2022年度参加志愿服务且规范录入“中国志愿服务网”时长不低于20小时(2022级申报优秀共青团干部者规范录入“中国志愿服务网”时长不低于20小时)。

7.德才兼备,品学兼优。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2022年2月28日至2023年3月1日“青年大学习”学习率不低于100%。近一年无挂科且无补考两科以上(含两科)经历。

8.积极参与第二课堂,有校级学生组织任职经历或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训班结业者优先。

9.2022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为“好”或者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

10.教师团干中获得国家级、省级奖项或课题,2022年度共青团考核成绩在前30%者优先。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

1.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的职责。组织设置规范,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工作制度健全。规范开展发展团员、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2022年2月28日至2023年3月1日“青年大学习”学习率不低于100%,积极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创新探索。

3.2022年全国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中,开展“对标定级”为4星级及以上的团支部(因2022级团支部还未进行“对标定级”,此条对2022级班级团支部不作要求)。

4.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特色活动,并能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规范使用和填写《团支部工作手册》,“智慧团建”系统教育实践必学专题录入率达100%。

5.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能力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组织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6.团支部所有团员注册“中国志愿服务网贵州志愿服务”成为志愿者,经常深入基层开展志愿服务,2022年度参加志愿服务且规范录入“中国志愿服务网”平均时长不低于20小时

7.临时团支部不参与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

(四)五四红旗团委

1.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同级党委和团委的决策部署,积极完成校团委安排的各项工作,随时反映同级党组织对团的工作提出的要求和发出的指示。

3.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有效履行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年合法权益的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

4.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认真做好团员发展、“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且2022年2月28日至2023年3月1日“青年大学习”平均学习率不低于100%。积极开展团员“学社衔接”工作,规范智慧团建和“学社衔接”日常操作和使用,“学社衔接”率不低于96%,党史学习、对标定级、团员评议、团支部录入率达100%。

5.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团员青年中有较大影响。积极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创新探索,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大力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在落实团的重点工作和开展团的品牌活动上成效明显。

6.团委班子政治好、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7.团员青年反响好。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校内具有较好影响。

8.2022年度共青团考核成绩前30%者优先。

二、申报名额

(一)优秀共青团员按各学院(附院)团员总数的2%推荐;优秀共青团干部按各学院(附院)团干总数的10%推荐;五四红旗团支部按各学院(附院)团支部总数的10%推荐;五四红旗团委按满足条件者可进行申报。所有推荐数量按四舍五入计算,若四舍五入后推荐数低于1按1个计算(详见附件1)。

(二)各学院团委学生组织可按照3个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名额额外推荐。

(三)各临时团支部根据各组织具体人数确定优秀共青团干部或优秀共青团员的名额(详见附件2)。

(四)学生社团临时团支部按四星级社团1个名额,五星级社团2个名额申报,可申报优秀共青团员或优秀共青团干部。

三、相关要求

(一)推荐要求

各学院团委、各临时团支部须对拟申报个人或组织进行全面了解和把关,注重推荐在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创新创业、学术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优秀的个人和组织。

(二)审核要求

1.各学院团委、各临时团支部须对推荐的个人或组织进行认真审核和初评,申报表及汇总表须完整准确,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督促、指导申报人选如实填写申报表,确保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

2.各学院团委、各临时团支部须对申报信息核实,务必保证申报个人团员档案材料规范齐全,纸质档案及智慧团建团组织关系按相关流程转入我校,个人或组织相关信息与“智慧团建”系统上保持一致,未录入“智慧团建”系统、信息不完整不准确的个人或组织不予申报(临时团支部不录入智慧团建,不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

3.校团委将坚持从严审核,坚持优中选优,提高表彰质量,根据政治建设、组织基础、联系服务、作用发挥、日常工作、“青年大学习”、志愿服务、智慧团建情况等方面择优评选,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申报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

(三)流程要求

本次评选采取自下而上推荐方式、差额评选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申报要求,经自主申报、组织审核、民主评议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从严审核、优中选优,且公示名单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报送要求

1.个人和组织认真填写申报表,按要求撰写申报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各学院团委及临时团支部审核后在本学院或临时团支部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填写相关汇总表。

2.各学院团委及临时团支部须于4月21日前将汇总表(附件3、4、5、6)发送至邮箱:tuanweizuzhibu163@163.com。纸质版材料(详见附件12)于4月23日前报校团委组织部(花溪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三楼)。

3.申报材料用普通A4纸黑白双面打印,汇总表单面打印,不得过度包装。

四、表彰奖励

(一)最终将评选出“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和“五四红旗团委”若干。

(二)对评选出个人及组织将下发表彰决定,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将给予“五四红旗团支部”全体团员0.1第二课堂学分;“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0.15第二课堂学分。

注:若同时获多项第二课堂加分,以最高加分计算,不予累加。按《贵州中医药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管理办法(2022修订)》相关要求予以录入。

五、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团委报送个人或组织必须完成“智慧团建”系统的录入且信息完善达到100%,同时确保上报的所有材料具有真实性,否则取消其个人或组织资格。

(二)对于报送的个人或组织,经校团委审核后如有不符合标准的,取消其评选资格,不予补报。

(三)逾期不报或材料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四)个人可申报优秀共青团员或优秀共青团干部其中一项,仅从一处报送。

相关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组织部:

徐   苗(老师):17311247615

印雨菲(学生):18886033554

杨   运(学生):19374081179

                                          贵州中医药大学团委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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