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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青发〔2022〕42号 关于评选2022年贵州中医药大学 “十佳志愿者”“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团队”“志愿服务先进单位”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2-11-11 浏览次数:


共青团贵州中医药大学委员会文件


中医青发〔2022]42号

各学院团委学生组织、学生社团:

为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青年志愿服务文化建设,展示我校优秀志愿者、志愿组织风采,更广泛地号召和激励全校同学加入志愿者行列,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引领精神时尚,发挥先进个人和团体的典型示范引导作用,校团委决定开展2022年贵州中医药大学“十佳志愿者”“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团队”“志愿服务先进单位”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十佳志愿者”“优秀志愿者”:符合评选标准的本科(含研究生)学生;

“优秀志愿服务团队”:符合评选标准的学生组织(含社团)、志愿服务队;

“志愿服务先进单位”:符合评选标准的学院团委。

二、评选条件

(一)十佳志愿者评选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籍注册学生;

2.热衷于志愿者服务工作,策划并组织一次以上大型志愿服务活动或参与两次以上(含两次)大型志愿服务活动;

3.积极参加校内外的各种志愿服务活动,特别是在疫情防控、“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大型赛会、无偿献血、关爱孤寡老人、关爱留守儿童、生态环境保护、志愿助残服务等志愿服务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和较大影响;

4.积极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坚持在一线从事志愿服务工作一年以上、全年累计志愿服务小时超过150小时(含150小时);

5.学习成绩优秀,成绩排名班级前50%,本年度无挂科记录;

6.积极参与课外体育锻炼,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行为,未受过党团内处分。

(二)优秀志愿者评选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籍注册学生;

2.热衷于志愿服务活动,助人为乐,无私奉献,工作认真负责,主动积极配合上级的工作安排;

3.积极参加校内外的各种志愿服务活动,参加过疫情防控、“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大型赛会、无偿献血、关爱孤寡老人、关爱留守儿童、生态环境保护、志愿助残服务活动等,并表现突出;

4.积极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坚持在一线从事志愿服务工作一学期以上、全年累计志愿服务小时数在80小时以上(含80小时);

5.学习刻苦认真,本年度无挂科记录,积极参与课外体育锻炼,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行为,未受过党团内处分。

)优秀志愿服务团队评选条件

1.志愿服务团队成立一年以上,成员不少于10人,年人均参与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30小时;

2.具有良好的志愿服务理念、鲜明的志愿服务特色,相对稳定的志愿服务对象,组织机构完善;

3.主动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与专业特色相结合的品牌志愿服务活动;

4.机制完善,管理规范,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影响力。

四)志愿服务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对志愿服务工作高度重视的各学院,志愿服务活动组织规范、宣传到位;

2.学生志愿服务热情高涨,志愿服务项目品牌化、专业化,发展运行良好,并取得了一定志愿服务成效;

3.积极组织和参与校外各种志愿服务活动,特别是在疫情防控工作、“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中取得突出成绩, 在社会和广大师生中产生广泛的影响。

4.严格按照《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规定,每生每年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20小时。学院学生完成贵州志愿服务网志愿者注册,贵州志愿服务网学院账号录入有效志愿服务时长的志愿者人数须超过学院总人数的70%。

三、奖项设置

最终评选“十佳志愿者”10名,“优秀志愿者”若干;获“优秀志愿服务队”和“志愿服务先进单位”分别奖励600元和1000元。

四、评选办法

(一)各学院团委按照志愿者申报名额分配表(附件一)审核推荐优秀志愿服务个人(“十佳志愿者”或“优秀志愿者”),填写贵州中医药大学志愿工作优秀个人申请表(附件二)和志愿服务时长记录表(附件五),并提供相关志愿服务证明(例如:志愿服务证书、志愿服务时长表等)。

注意:“十佳志愿者”和“优秀志愿者”从各学院、学生组织、学生社团推荐的志愿者中产生,由校团委评选。

(二)申报“优秀志愿服务团队”及“志愿服务先进单位”,需填写贵州中医药大学“优秀志愿服务团队”申请表(附件三)或贵州中医药大学“志愿服务先进单位”申请表(附件四),并附2000字以内服务队、单位工作总结简介。

以上材料需经各学院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以学院为单位于11月30日前报送至校团委,电子版汇总后发送至校团委邮箱gyzyxyxtw@163.com;纸质材料交至校团委102办公室(西部计划项目办)。

五、评选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各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把此次志愿服务评选工作作为促进我校志愿服务建设的重点抓紧抓好,认真组织好本学院的评选工作,促进我校志愿服务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二)公开公正,确保公平。各学院团委要严格按照标准评选,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把关,并在学院内进行3天以上公示。对于推荐出的候选人,如有不符合标准的,校团委将取消其评选资格。

(三)加大宣传,及时报送。各学院团委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借助新媒体传播等多种形式营造浓郁的校园志愿文化氛围,并按文件要求精心组织落实申报及推荐工作,及时提交各种材料。

贵州中医药大学团委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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