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贵州中医药大学委员会文件
中医青发〔2023〕10号
关于开展贵州中医药大学2023年毕业生团员 团籍关系转出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着力扩大基层团组织的有效覆盖,进一步优化我校团籍管理体制,完善线下档案管理制度,做好线上“学社衔接”工作,解决学生团员毕业后“失联”的问题。现将开展2023年毕业生团员团籍关系转出工作的通知,具体通知如下:
一、团籍档案返还
(一)各学院团委须督促各毕业班团支部进行团员人数、团员名单的统计、整理、核对工作,准确填写《贵州中医药大学毕业生团员统计一览表》(附件1)和《贵州中医药大学团委组织部团籍档案管理登记表》(附件2),于5月1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同时将纸质材料(附件1、附件2)上交至校团委组织部值班室。
(二)各学院团委自行开具《中国共青团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附件3)并加盖学院团委公章,介绍信回执联由接收团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团组织在接收团员后一个月内邮寄或传真至原所在团组织。学院团委需填写《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备案表》(附件5),并于6月9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同时将纸质材料(附件5)上交至校团委组织部值班室。
二、“智慧团建”转出
1.各学院团委召开毕业班团支部会议,部署“学社衔接”工作,务必使每位毕业生知晓团籍关系转出的必要性、具体操作、时间节点和注意事项。
2.毕业生团员参照《“智慧团建”系统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附件7)和《“学社衔接”转接操作流程》(附件8)进行“智慧团建”团组织关系转接。
3.各学院自行建立“2023年毕业生团员待转接团支部”,用于集中管理本学院“智慧团建”团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学校的团员。申请保留团组织关系的团员需本人填写《流动团员管理服务告知书》(附件9)和《团组织关系保留申请书》(附件10)(需学院团委负责人签字盖章)上交至学院团委组织部。学院填写《贵州中医药大学XX学院流动团员管理服务信息汇总表》(附件11)于6月30日前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同时将纸质材料(附件11)上交至校团委组织部值班室。
4.“学社衔接”工作为学院共青团工作年度考核重要指标和“两红两优”评选的必要条件,请各学院务必于2023年7月31日前确保毕业生团员转接发起率达100%,2023年8月31日前“学社衔接”率达100%。
三、注意事项
1.各学院团委应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和流转的相关要求,对毕业学生团员纸质档案进行封装和流转,指导毕业学生团员在团组织关系转出学校后与迁入地团组织报到联系。
2.各学院团委应按照转入地团组织的要求,出具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所需材料证明或团组织关系迁转介绍信。
3.各学院负责人紧密联系各班团支书,各班团支书紧密联系各班团员,避免出现“失联”情况。
4.学校可保留团员组织关系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6个月之后团支部内应进行人员清除(即联系人员转出该团支部)。与团组织失去联系1年以上的团员停止团籍,停止团籍2年后无法联系的团员,按照自行脱团予以除名。
相关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组织部:
邮箱:tuanweizuzhibu163@163.com
徐 苗(老师):17311247615
杨宇涵(学生):17584805541
贵州中医药大学团委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