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贵州中医药大学委员会文件
中医青发〔2021]31号
各学院团组织:
我校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拟定于2021年11月初召开。大会提案工作是代表履行职责,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内容,是进一步促进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学校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引导学生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提升学生参与学校治理水平和效果的重要途径。为做好提案工作,根据学代会提案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代表团做好提案征集工作。
一、提案征集对象和方式
本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各代表团可以联名方式提出提案。
二、提案的征集范围
(一)提案应围绕以下方面提出并征集:
1.教育教学方面:具体包括教育管理制度、教师教学、教学基础设施、教学课程安排等方面;
2.成长成才方面:具体包括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组织建设、学术能力培养、就业能力培养、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学生奖惩等方面;
3.学生服务方面:具体包括住宿、饮食、体育场地和器材、医疗卫生保障等方面;
4.权益维护方面:具体包括校园环境安全与治理、心理健康咨询等方面;
5.有关学校和学生发展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二)下列情况不予立案:
1.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行政规章制度有抵触的问题;
2.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事项;
3.纯属个人或不代表广大同学意愿的具体问题;
4.不符合提案规范要求的。
三、征集提案的要求
(一)提案要体现广泛性;
(二)提案要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并限于本次学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求内容详实、言之有据,反映问题要以事实为依据,有一定深度,日常途径能解决的一般性问题将不再立案,作为意见和建议转送有关部门。
四、提案撰写的要求
(一)主题明确,重点突出;
(二)提案按照“一事一案”的原则提出,每件提案主要反映一个问题;
(三)代表提案要严格按照提案要求撰写:要写明案名、案由、建议或措施等;
(四)大会各代表团可以联名方式提出提案;
(五)提案用表统一制作;
(六)2021年11月3日前由各代表团召集人负责收齐并统一送至学代会秘书组,联系人:杨水婷 18385504083
五、提案的办理
(一)提案经学代会提案工作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确定是否立案。
(二)凡属立案的提案,及时上报上级部分协调处理。凡不属立案的提案,将作为工作意见或建议反应给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
(三)学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对提案的办理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并在本次学代会上向全体代表报告提案的征集情况以及在下次学代会上报告提案的办理情况。
本次提案征集对我校的改革发展有着积极和重要的意义,是本次学生代表大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望各二级团组织和各代表本着民主、及时、高效的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做好提案的收集,整理工作。本次学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将根据提案内容,分类整理送交学校各部门尽快解决。对于因条件所限暂时不能落实的提案,本次学代会后将尽快给予答复及说明。
贵州中医药大学团委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