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各班团支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团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有关规定,落实从严治团要求,着力提升团员队伍先进性,不断规范我校团员发展,提升团员素质,增强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在青年学生成长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校团委现决定开展2021上半年我校发展共青团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发展共青团员的标准和程序
我校发展共青团员应当按照《共青团贵州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关于我校发展共青团员工作的实施办法》(附件1)要求开展。
二、材料上报
(一)各学院团委(团总支)需留档材料包括:《关于将XX等人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备案的报告》(附件5)、《关于同意(不同意)XX等人为入团积极分子的批复》(附件6)、《XX团委(团总支)对拟发展团员进行预审会议记录》(附件9)、《XX团委(团总支)关于批准(审批)接收XX等同学为共青团员的会议记录》(附件11)。
(二)新团员团籍档案材料:入团申请书、XX团支部同入团申请人的谈话记录(附件3)、《XX团支部支委关于确定XX等人为入团积极分子的会议记录》(附件4)、《关于同意(不同意)XX等人为入团积极分子的批复》(附件6)、《贵州省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XX团支部委员会对拟发展团员XX等人的会议记录》(附件8)、《XX团委(团总支)对拟发展的团员进行预审会议记录》(附件9)、《入团志愿书》、《XX团支部关于接收XX等成为共青团员的会议记录》(附件10)、《XX团委(团总支)关于批准(审批)接收XX等同学为共青团员的会议记录》(附件11)。
(三)各学院团总支需上报至校团委组织部的材料包括:《入团积极分子基本信息备案登记表》(附件7)、《新入团登记表》(附件12)、《团员基本信息(花名册)》(附件13),以及新团员的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贵州省入团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以及两张一寸标准免冠照片和每人2元工本费。
各学院需在2021年4月25日之前完成本学院发展团员工作,并按要求上交相关材料,其中《入团积极分子基本信息备案登记表》(附件7)需在2021年4月6日之前上交校团委组织部。
相关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组织部:
张文倩(老师):0851-88308468
邹丰阳(学生):15108510855
邓恩淳(学生):18385599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