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各班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是党组织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为保持和增强共青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广大团员青年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发挥模范作用,校团委决定开展我校2021年上半年“推优”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优”标准
“推优”应当按照《中共贵州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实施办法》(附件1)相关要求开展。
二、材料上报
(一)各学院团委(团总支)需留档材料:《推优列席记录》(附件2)、《推优现场记录表》(附件3)、《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附件5)、《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附件6)和候选人书面考察材料。其中《推优列席记录》和《推优现场记录单》交于各学院团委(团总支)留档备查;《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和候选人书面考察材料,并报各学院团组织审定后,送交一份至有关学院党支部。
(二)各学院团委(团总支)需上报至校团委组织部的材料:1《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备案登记表》(附件4)、《2021年贵州省高校共青团推优入党统计表》(附件7),纸质版材料统一上交至校团委组织部办公室,电子版发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tuanweizuzhibu163@163.com。
三、注意事项
各学院应做好“推优”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做好推优相关材料的留存。请于4月16日前完成本学院推优工作,并按要求上交相关材料。
相关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组织部:
张文倩(老师):0851-88308468
杨济玮(学生):18798532822
于万丽(学生):17844097496